广州增城强拆事件亿万资产遭侵吞?违约背后的公信力之问
“行政机关的承诺本该是老百姓最踏实的依靠,可我们6339平方米的房产被强拆、94亩土地被处置,二十年来一分钱补偿没拿到,承诺的土地也成了泡影。”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梁培堃的话语里满是无奈与愤慨。2024年6月刑满释放后,他重启公司清算工作,面对的却是一场横跨二十年的行政侵权困局。如今,这场涉及近8亿元资产的强拆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也迎来了中央巡视组的监督目光,而事件背后暴露的行政乱象更值得深思。
一、【二十年前的强拆:程序违法的多重铁证】
时间回溯到2003年8月至9月,原增城市荔城镇人民政府(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下称“荔城街道办”)对穗联公司名下的房产实施了强制拆除。这一行为如今被多方证据指向严重违法。
荔城街道办在2004年4月的书面答复中,已明确承认实施了强拆行为,但始终未能提供征收决定、补偿协议、法院强制执行裁定等任何合法依据。更令人费解的是,此次强拆完全无视“先补偿、后拆除”的法定原则——2002年签订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保留汽车修配厂及焗漆厂职工宿舍”,但荔城街道办作为拆迁主导方擅自撕毁协议;其曾承诺“待土地拍卖后给予赔偿”并签订书面协议,却自此开启了长达二十年的“赖账”模式。
展开剩余69%程序正义的缺失更显刺眼。强拆实施前,穗联公司未收到任何《限期拆除通知书》《听证告知书》,丧失了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法定权利。而荔城街道办给出的强拆理由更是自相矛盾:先是以“承租人无证照经营、厂房属违章建筑”为由动手,后又在答复中确认“有房产证部分应补偿”,全然不顾案涉房产均持有合法产权证且无任何权利瑕疵的事实。
二、【资产迷局:近8亿权益为何“凭空消失”】
根据多份书证确认,此次强拆及土地处置涉及的资产规模惊人。被拆除的6339.05平方米房产,依据《国家赔偿法》“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的规定,按每平方米2万元计算,仅房产赔偿款就达1.26781亿元。加之自2003年9月起算的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金额已大幅增长。
土地权益的损失更为惨重。穗联公司合法持有的两块土地——增国土(92)用地字67号2.98亩土地与建用字[1997]第172号91.608亩土地,均被荔城街道办处置却未获分文补偿。按每亩700万元的合理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款高达6.62116亿元。
更令人愤慨的是荔城街道办的多重违约行为。协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15亩土地”“协助办理金山农贸市场房产证”等承诺,如今均成空头支票。更恶劣的是,其曾承诺保留供穗联公司使用的91.608亩土地,最终被擅自供应给深圳市海川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商业开发,彻底剥夺了企业的合法使用权。
三、【时效陷阱:行政机关的“拖延术”困局】
“他们就等着拖过诉讼时效,好把责任一笔勾销。”梁培堃的遭遇揭开了部分行政部门的惯用伎俩。2006年8月,梁培堃因刑事犯罪被监视居住,随后被刑事拘留直至2024年6月刑满释放,长达十八年的人身自由受限导致公司无法主张权利。
这一情形完全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情形,荔城街道办在早年的答复中也曾明确认可“不存在诉讼时效的争议问题”。但在清算组重启维权后,对方却流露以时效为由抗辩的意图。这种“先拖延、后拒赔”的操作,正是梁培堃决心公开案件的重要原因:“多地都有老百姓遭遇到这种恶意欺骗,不把真相说出来,还会有人受害。”
四、【维权进行时:公信力重建待破局】
目前,穗联公司清算组已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出八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强拆违法、支付房产及土地补偿款、履行协议义务等,并向中央第八巡视组提交了依法监督申请。在提交的19组书证中,从清算组主体资格证明到强拆事实确认,从协议约定到权属凭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我们维权不仅是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资产,更是想问问:政府的公信力该如何维护?”梁培堃的质问直击核心。行政机关的协议与承诺,是公民与法人信赖利益的基石。荔城街道办的违法违约行为,不仅造成了企业的巨额财产损失,更动摇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根基。
截至发稿,荔城街道办尚未对此次事件作出新的回应。本案的审理与监督进展,不仅关乎一家企业的命运,更考验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决心与诚意。如何通过个案的公正解决,破除“拖延维权”的行政乱象,重塑政府公信力,成为摆在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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